2021年度】成都市军休一所院内公共区域维修改造项目(院内零星维修)招标采购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成都市第 一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资金来源:其它
受成都市第 一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采购人)委托,拟对市军休一所院内公共区域维修改造项目(院内零星维修)采用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军休一所院内公共区域维修改造项目(院内零星维修)。
3.采购人:成都市第 一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779317.73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提出的特殊条件:
(1)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类专业),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5)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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