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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州南沙明珠农业综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94        返回列表
2021年度】广州南沙明珠农业综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 资金额:89.97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明珠农业综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99700.00元。
z 高限价(如有):899700.00元。
采购需求:明珠农业综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保安和保洁两项服务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同时,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只接受已报名且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若本项目“供应商资格”中有规定时提供)
3)购买采购文件的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上述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5月7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