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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储备粮仓库建设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69        返回列表
2021年度】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储备粮仓库建设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汕头市潮南区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 资金额:278.24万元
受汕头市潮南区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储备粮仓库建设工程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储备粮仓库建设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三、 采购预算:项目概算总金额为2782400.00元,供应商报价要求z少下浮10%,项目z 高投标限价为250416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z 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用途 z 高限价 服务期
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储备粮仓库建设工程检测服务 2504160.00元 300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具体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协定)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需要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监管部门: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z 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4.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供应商代表需提供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③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 公章);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⑤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⑥提供2021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⑧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 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均需在投标有效期范围内并提供原件校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9:30。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