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阳市龙安区于家村庄幼儿园对外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安阳市龙安区文昌大道街道办事处于家庄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其它
投 资金额:40.0万元
一、招标条件
安阳市龙安区于家村庄幼儿园对外出租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安阳市龙安区文昌大道街道办事处于家庄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安阳市龙安区文昌大道街道办事处于家庄村民委员会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于家村庄幼儿园对外出租项目
2.2采购编号:/
2.3项目预算:400000元/年
2.4出租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范围及地点
3.1本项目地点位于安阳市龙安区文昌大道街道办事处于家庄村,于家庄村幼儿园对外出租,幼儿园上下共3层,面积约2400平方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 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报名
5.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4月 16日至2021年 4 月 22 日期间(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5:00分—17:30分,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提交本章第四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以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1年 4 月26 日09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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